医疗反腐政策纠偏!反腐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
从长远出发,完善相关管理政策才是治本之策,积极固化优秀经验做法、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治理体系,纠建并举实施长效治理。
医疗事关医疗体系的健康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力,反腐实施不仅要“常态化”,更要“精准化”。就目前及未来医疗行业发展而言,如何维护医护人员正常、良好、稳定的工作环境?这成为了广大从业者的普遍期待。
9月9日,在中国医院院长论坛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郭燕红司长以“把稳政策基调,推进医药集中整治”为主题进行讲话,传达了积极信号,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郭燕红提到,反腐要“集中突破,纠建并举”,聚焦两个“关键”,要与医药界辛勤付出、无私奉献的绝大多数分开,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随意夸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
器械采购占36.7%、药品采购占30.3%、耗材试剂采购占15.6%;商业贿赂、回扣、欺保是主要表现形式。
问题聚集在决策环节(机构负责人),使用环节(临床科室负责人),采购环节(采购科室负责人)。
1、医药领域行改管理部门以权寻租。例如,在药品耗材招采或目录编制、项目申报等过程中泄露工作秘密以牟取利益。
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例如,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大型设备等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使用等环节和工程建设等其他院内重大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例如,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利益输送,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等。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例如,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例如,规避“两票制”政策和监管实施商业贿赂;组织参与欺保等。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例如,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给予的各种名义的回扣或其他财产性利益等。
本次报告中,郭燕红司长特别强调:反腐要与医药界辛勤付出、无私奉献的绝大多数分开,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随意夸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
今年8月7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提出对于组织规范、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力大的论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加强宣传推介、提供业务指导、给予表扬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全国医药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其中提到“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
而随着国家层面明确表态支持规范的学术会议开展,据《21世纪经济报道》9月8日消息,各种医学类会议或活动又重新升温。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等行业权威机构陆续公布了其主办学术会议的最新时间。
公立医院要提高工作站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线索摸排处置、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其中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中强调,要妥善组织、把握分寸、保障秩序。
妥善组织。根据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医务人员思想动员,组织自查自纠;明确自查范围、自查内容、自查措施和自查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把握统一尺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把握分寸。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随意扩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
保障秩序。保障医院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药品、设备、耗材等采购不受影响;保障好医院正常的就医秩序,不得借集中整治工作为由,倦怠消极工作,随意推诿、拒绝患者就医,也要做好煽动性舆情导致医院诊疗秩序受影响的防范。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关键领域。然而,我国医药领域长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医药领域的根源在于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导致监管漏洞,也为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从当下来看,纠治整改是当下的治标之路,工作上要查摆整改发现问题,改正人员错误行为,补齐监督管理漏洞。秉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动说明问题和主动投案人员给予宽大处理;对隐瞒不报,不配合调查,甚至对抗调查的人员严肃处理。
从长远出发,完善相关管理政策才是治本之策,积极固化优秀经验做法、协同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治理体系,纠建并举实施长效治理。
ca88登录页面 上一篇: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 下一篇:黄山:宣传引领与警示教育双管齐下 力促定点医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