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88登录页面·亮剑医疗乱象!浙江通报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ca88.com 作者:ca88官网

发布时间:2024-08-05 06:27:38

  良好的医疗环境、规范的医疗行为是确保患者就医安全的重要基础。然而,医疗行业中一些“持刀加价”、“执业医师挂证”、虚假广告宣传、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和法律法规“红线”,严重危害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委网信办、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广电局、浙江省医保局、浙江省药监局、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重点打击医疗行业内违法执业、医疗骗保、虚假广告、违规收费四类行为,推动形成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格局。

  各部门集中查处曝光了一批医疗领域的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了一批不法分子。整治期间,共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4182件,罚没款10024.9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23家,吊销医(护)师执业证书6人,暂停医(护)师执业10人,退还医保基金948.2万元。

  根据前期的线日,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门,在北京、河北邢台、吉林长春、山东淄博、浙江杭州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抓获非法销售韩国走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美容针剂的张某某等犯罪嫌疑人42名,捣毁生产窝点2处、仓库3个,冲击医美场所12个,缴获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等美容针剂8万余件,各类假冒包材5万余件,现场查获涉案物品价值一千余万元。

  经初步调查,以犯罪嫌疑人赵某电、郭某峰(均在韩国)为首的犯罪团伙从韩国向境内走私涉韩品牌无包装的肉毒素,组装后通过微信代理等网上渠道在全国范围内对外销售肉毒素。当事人经营的肉毒毒素药品均未取得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根据2022年3月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健康”。

  最终,杭州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12起,并移送门。该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批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医疗美容行业利润高、市场需求大。本案中,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群众爱美之心、相关专业知识欠缺和防范意识不强等特点,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公众身体健康带来潜在风险。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依职责对该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坚决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6月7日,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依法对宁波市鄞州多乐一源药房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药柜发现蒙谷黑要®舒筋丸若干,使用了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编辑、印刷医药快讯宣传页并在周边小区发放宣传的行为。2022年4月末,当事人在广告公司印刷医药快讯、老年人健康手册、治愈糖尿病等三种印刷品各100份,用于宣传其药店经营的三种药品的功效。上述三种印刷品中的宣传广告内容均无科学依据,且存在虚构央视报道、权威专家点评和患者证明等行为,属于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情形。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对于药品销售单位的不实宣传以吸引消费者购买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地打击。为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合法的销售行为、营造有序的竞争环境和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驾护航,对于净化当地药品销售行业并引导行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采购药品及张某某未经许可经营药2022年5月17日,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嘉兴某医疗美容门诊部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该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有已拆封的4瓶衡力®注射用A型肉毒素和3瓶BoToX®(中文简称:保妥适)肉毒素产品。

  调查发现,张某某担任浙江省某医院整形外科主任时,利用职务优势和病人使用肉毒素药品剂量差异的情况,将病人拼药后结余的肉毒毒素药品销售给嘉兴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牟利,违法销售药品货值为5万余元。

  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医疗美容门诊部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6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张某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将肉毒毒素销售给该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55万元,并处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的查办直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本案通过对涉案医疗美容门诊部及其非法牟利的货源和渠道提供者张某某的行政处罚,一方面规范了医疗美容机构肉毒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购进渠道,对违法主体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另一方面也规范了执业医生的执业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7月30日,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该经营场所注射室内发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1月22日从台州某医药有限公司购入“胞磷胆碱钠注射液”5盒(有效期至:2021.03),从超过有效期开始至2022年7月30日案发,当事人共使用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6支,销售额计12.6元,剩余2支摆放在卫生室注射室的货架待用,货值计4.2元。当事人于2019年10月从仙居某医药有限公司购入“小儿葫芦散”3盒(有效期至2022.03),从超过有效期开始至2022年7月30日案发,当事人未使用过上述药品,但其仍将5包上述超过有效期的“小儿葫芦散”摆放在卫生室注射室内的操作台上待用,货值计175元。以上货值总计191.8元。涉案药品“胞磷胆碱钠注射液”“小儿葫芦散”均已超过有效期,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之劣药。

  对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胞磷胆碱钠注射液”2支、“小儿葫芦散”5包,没收违法所得12.6元,并处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从严查处使用劣药的典型案件,是认真贯彻中央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通过实施严格监管和执法,守牢药品安全底线,维护药品经营管理秩序,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2年5月27日,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在开展门诊部专项检查中,发现杭州名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临平天都城口腔门诊部存在为其他机构(非医保定点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2022年1月至5月期间,参保人员张某、金某、陈某某、邵某等30人前往杭州名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临平北沙口腔门诊部(非医保定点单位)做口腔治疗,但相关治疗费用却通过杭州名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临平天都城口腔门诊部(医保定点单位)进行医保结算,共涉及医保基金40350元。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对上述违规违约行为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且3年内不再受理医保定点申请的协议处理以及罚款8.07万元的行政处罚,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随着打击欺保力度的不断加大,医保骗保手段也更加隐蔽复杂,本案系借助AI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医保风险指数总控模型,对海量医保结算数据进行分析后,更加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检查,实现精准打击,对医保定点机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2022年4月19日,慈溪市卫生健康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慈溪美年综合门诊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医师违规开展健康体检活动。

  经查,当事人聘用的两名执业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健康体检活动;一名妇科助理医师在没有执业医师在场指导的情况下,独自对病人开展了体检活动;一名B超医师未在门诊部注册(备案)开展体检活动;一名医师使用已离职医师的账号开具体检报告。

  慈溪市卫生健康局对当事人医师违规开展健康体检活动作出警告、罚款3.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涉案的五名医师分别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的查办直击医疗体检行业乱象,以体检机构的病历资料为切入点,重拳打击体检机构医师违规行为。对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全方位的“体检检查”,一案六罚,督促体检机构医师开展健康体检活动中严格执行各类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工作。

  年5月16日,永嘉县卫生监督所收到线索,依法对永嘉汤某某中医诊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医师汤某某与徐某某签订的出租医师执业证书合同书、门诊病历等证据,该诊所法定代表人汤某某涉嫌存在出租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

  经调查核实,汤某某与徐某某达成约定,汤某某于2020年6月24日起出租医师执业证书给徐某某开设医疗机构使用,每月收取租金,并担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该诊所的房屋租赁、装修、购置药品、人员聘用等均由实际经营者徐某某负责,营业收入也归徐某某所有。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对汤某某出租医师执业证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撤销了对永嘉汤某某中医诊所的行政许可,并对徐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给予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随着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放开,不少医师通过出租医师执业证书谋取利益,有的医师挂证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使医疗机构满足办证要求;有的通过挂名,允许或者默认医疗机构以其名义开具处方或者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签字。本案的及时查处,对出租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敲响警钟,引起警示。

  2022年6月7日,海盐卫生健康局和民政局依法联合对海盐幸福颐养康复中心有限公司护理站进行检查,当事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仅登记内科。

  经查,其聘用的内科医生胡某某为患者开展手挤压伤、干眼症、焦虑障碍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违法所得共823.17元;同时,当事人备用的一次性灭菌橡胶外科手套、无菌注射器、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无菌敷贴均已过期,使用的血压计已超过校验有效期。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对当事人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未按规定校验血压计等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23.17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执业医师胡某某超范围执业的行为给予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养老机构护理站的日常管理存在较多不规范之处,内科医生当全科医生来使用,备用的药品、器械过期,令养老者的医疗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存在极大的隐患。本案系卫生和民政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022年5月11日,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绍兴上虞第三医院进行检查,发现患者郭某某、叶某某的“重度失眠,轻度抑郁”诊疗证明书存根,签名医生分别为朱某某、徐某某,但执法人员当场查看诊疗系统未发现上述2位患者的就诊信息。

  2022年7月5日,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对朱某某、徐某某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行为分别作出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绍兴上虞第三医院作出警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的查处直击民营医院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医疗乱象,以诊疗证明书存根和诊疗系统信息比对为切入点,“一案三罚”,重拳打击出具虚假医学证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净化医疗乱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2022年5月1日,温岭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温岭广仁医疗有限责任公司城南妇科诊所进行现场检查,在诊所相邻洗车店内和诊所负责人董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内发现了含有刮匙、宫颈探针、卵圆钳、纱布、棉球等手术器械的手术包和多名患者信息的关键证据。

  经调查,查明该诊所自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4月29日未经批准擅自施行计划生育手术15次,违法所得17748.8元。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未经批准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9393万元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该案是典型未经批准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案例,相关患者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且诊所内手术设备设施配备不全,消毒灭菌不规范,临床应用技术管理不健全,不具备开展手术的能力,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

  同时,为逃避法律责任,往往采用门诊登记“虚填”,病历记录“不填”,收费项目虚标,违规乱收费,通过“医托”等手段招徕病人,既扰乱了正常医疗市场秩序,又给患者带来极大健康安全风险。

  本案的查办,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对医疗乱象的打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也警示医疗机构必须依法执业,否则必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下一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落实“打、防、管、治”等多项工作举措,持续强化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充分发挥投诉举报源头监督、处罚结果联合应用、依法执业社会监督等的作用,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靠前研判、跟进落实、精准执法,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严惩快办,以更好治理成效回应群众期盼。


ca88登录页面 上一篇:医疗、教育、交通你所关心的都在这里赶紧来投票! 下一篇:营造良好就医环境
最新案例 ca88登录页面

版权所有:ca88登录页面·(China)ca88公司官网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400-8570288